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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朗再次说道,“我看到老吴正在对受害者施暴,我去制止施暴的这种行为,是一种见义勇为,对客观造成施暴者死亡的这一结果,没有可预见性;法医给出的死者致死的原因是:脑部供氧不足,窒息而亡。我的行为与死者死亡的结果,不构成刑事上的因果关系。”
王超律师急忙请求反驳道,“刚刚证人说,老吴那晚提前回去休息,更能证明我的推断有理,老吴正在休息,听到动静出去查看,施暴者已经跑了,老吴弯下腰去救地上躺着的受害者,而此时,胡朗赶到,错把他当施暴者打了。”
王超顿了顿,继续说到,“其次,胡朗是警察转行做律师的,他曾经经历过搏斗训练,并且他正值壮年,深知自己这一拳,对于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人,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,胡朗打的地方又偏偏是头部,造成死亡这一客观结果,他是完全可预见的。”
胡朗义愤填膺地反驳到,“案发当时的时间环境,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,并且当时情况紧急,我没有客观条件和主观意识去仔细观察施暴者身形,更不可能去分析他的年龄,以及他的承受能力”
苗苗给张松发去消息,称自己要出庭作证,并且还带着证人证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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